星期五, 6月 15, 2007

 

3個半鍾內完成7.1遊行?

香港警察唔知邊位豬頭高官,居然要求民陣要3個半鍾內完成,重唔比叫喊煽動口號。

無關係,反正有網友分別只係講下炸迪x尼同貼個
超連結就被捕,如此前衛辦案風格,還有甚麼做不出。

有行過近兩年
7.1市民應該都知3個半鍾內完成遊行係唔可能,除非遊行路線所經地區係無人死城!另外遊行路線會有多個地點會比警方截流,疏導要通過遊行路線條馬路市民同車。或許香港警察知道我們這些參加7.1遊行市民太順良,所以開出條件越來越刻薄,欺壓良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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