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一, 8月 06, 2007

 

文化活動為名旅行團?

報載,500多名國內舞蹈參賽者和小舞蹈員的家長,參加「深圳、香港及澳門七日遊」 兼首屆「2007全球華人體育舞蹈錦標賽」,其間接辦該團的內地旅行社坐地起價 ,雙方談不攏後 ,負責 人大玩失蹤.............(下刪N字)(07年8月5日蘋果日報頭條)

印象中好似之前有類似情況,經搜尋發現三個月前有類似事件(07年5月4日內地交流團不滿住酒店變宿營),參加由「世界華人藝術協會」主辦的「第五屆香港國際『金紫荊花獎』青少年音樂舞蹈大賽」,''順道''遊港澳和珠海 ......

呢類以參加比賽兼'觀光的''比賽''、''交流''團,似乎又會成為零團費旅行團後對旅遊業另一個計時炸彈,到底呢類''比賽''是否由本地團體舉辦?呢類''比賽''認受性又有幾高?乜香港有咁多舞蹈比賽?

恐怕這類事件會持續發生,個''炸彈''對香港形像破壞又幾時爆發?

Comments: 發佈留言



<< Home

This page is powered by Blogger. Isn't yours?